【Andrea Peng】評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38車輛尺度、軸重、總重、後懸及段差之限制應依下列規定一、尺度之限制:……(二)全寬:1.汽車全寬不得超過二點五公尺,其後輪胎外緣與車身內緣之距離,大型車不得超過十五公分,小型車不得超過十公分。2.機車除身心障礙者用特製車外:(1)大型重型二輪、普通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不得超過一點三公尺。(2)小型輕型機車不得超過一公尺。(3)大型重型三輪機車不得超過二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