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ierblue】評論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51條:本法第三十八條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如下:一、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之事業。二、勞工人數未滿五十人之事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並由勞動檢查機構函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