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6.中国太宏公司与法国莱昂公司签订了出口1000吨水果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里昂,规定货物可以有6%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5吨,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法国莱昂公司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短少8%,且水果的质量也与合同规定不符。法国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关于本案,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当法国莱昂公司拒绝付款赎单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B)当法国莱昂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C)如损失是因代收行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无须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D)本案采用的是跟单托收的付款方式

參考答案

答案:C,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