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候選人在選舉期間發生競選不公的情事,並對選舉結果有所質疑,則具有訴訟權者可以提出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訴訟。所謂當選無效是因為當選人票數不實、暴力或賄選影響選舉結果,檢察官、候選人、選委會可於名單公告 30天之內對該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訟,若訴訟成立,則當選無效,應重新舉行選舉。
(A) O
(B) 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15789
統計:A(58),B(3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drosophil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假如當選人有賄選情事,除刑事訴訟外,檢察官可根據公職人員選罷法一百零三條規定,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