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展】評論
依據: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第2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受檢作業種類: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列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種類全部納入受檢。二、代號及作業種類:01 高溫作業。02 噪音超過85分貝作業。03 游離輻射作業。04 異常氣壓作業。05 鉛作業。06 四烷基鉛作業。07 1,1,2,2-四氯乙烷作業。08 四氯化碳作業。09 二硫化碳作業。10 三、四氯乙烯作業。11 二甲基甲醯胺作業。12 正己烷作業。13 聯苯胺、4-胺基聯苯、4-硝基聯苯、β-萘胺、二氯聯苯胺、α-萘胺等及其鹽類作業。14 鈹及其化合物作業。15 氯乙烯作業。16 苯作業。17 2,4-二異氰酸甲苯或2,6-二異氰酸甲苯、4,4-二異氰酸二苯甲烷、二異氰酸異佛爾酮作業。18 石綿作業。19 砷及其化合物作業。20 錳及其化合物作業(一氧化錳及三氧化錳除外)。21 黃磷作業。22 聯吡啶或巴拉刈作業。23 粉塵作業。24 鉻酸及其鹽類、重鉻酸及其鹽類作業。25 鎘及其化合物作業。26 鎳及其化合物作業。27 乙基汞化合物作業。28 溴丙烷作業。29 1,3-丁二烯作業。30 甲醛作業。31 銦及其化合物作業。32 汞及其無機化合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