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行政訴訟法第41條以下關於訴訟參加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以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命該第三人參加訴訟
(B)第三人聲請參加訴訟者,應向原處分機關提出參加書狀
(C)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該第三人無聲請參加權
(D)判決對於經行政法院裁定命其參加而未為參加者,並無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369
統計:A(686),B(93),C(22),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王鐘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41 條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命n該第三人參加訴訟

【用戶】王鐘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41 條訴訟標的對於第三人及當事人一造必須合一確定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命n該第三人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