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請問我國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之列舉扣除額項目中,有那些項目僅限於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含受扶養)直系親屬身分之支出始能列報扣除?
(A)捐贈及保險費
(B)房屋租金支出及購屋借款利息
(C)災害損失及捐贈
(D)房屋租金支出及保險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1),C(0),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