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承買人再行出售該土地者,最高可處應納登記費幾倍之罰鍰?
(A)五倍
(B)十倍
(C)二十倍
(D)二十五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6452
統計:A(27),B(27),C(250),D(6),E(0)

用户評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承買人再行出售該土地者,處應納登記費【二十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