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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就與採購有關事項,不為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題詳情
8.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就與採購有關事項,不為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不罰之。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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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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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就與採購有關事項,不為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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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就與採購有關事項,不為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11.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5
12.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而施強暴、脅迫者,處5年以下有
13. 廠商之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採購法之罪者,除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廠商亦科以該條之罰金。(A)O(B)X
14. 廠商之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採購法之罪者,除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其所屬廠商並無一併處罰之規定。(A)O(B)X
15. 共同供應契約期間,最長以2年為限。(A)O(B)X
16. 機關辦理共同供應契約之招標文件,應標明本契約係共同供應契約。(A)O(B)X
17. 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應於訂貨前另與廠商簽訂契約,並依規定收取保證金。(A)O(B)X
18. 共同供應契約期間,最長以3年為限。(A)O(B)X
19. 共同供應契約之訂約廠商於契約有效期內,以更優惠之價格或條件供應本契約之標的於適用機關或他人者,訂約機關得與廠商協議變更本契約。(A)O(B)X
20. 共同供應契約之訂約廠商於契約有效期內,以更優惠之價格或條件供應本契約之標的於適用機關或他人者,訂約機關應與廠商終止或解除本契約。(A)O(B)X
21. 機關辦理共同供應契約之招標文件,得免標明本契約係共同供應契約。(A)O(B)X
22. 非屬共同供應契約之適用機關,於徵得訂約廠商同意後,得利用該契約採購。但以共同供應契約載明上述情形者為限。(A)O(B)X
23. 共同供應契約應公開於招標機關之資訊網站,供各機關利用。(A)O(B)X
24. 機關依採購法第93條規定之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其適用機關利用本契約採購之期間,最長以1年為限。適用機關與廠商有爭議未能解決者,由立約機關處理之。(A)O(B)X
25. 某中央機關採購辦公傢俱一批,預算金額65萬元,其中部分項目可從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計40萬元,部分項目無法自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25萬元,得逕洽同一共同供應契約廠商採購。(A)O(B)X
26. 某中央機關採購辦公傢俱一批,預算金額50萬元,其中部分項目可從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計45萬元,部分項目無法自共同供應契約取得,金額5萬元,得逕洽同一廠商採購。(A)O(B)X
27. 工程會於104年1月建置「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機制,其適用於所有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A)O(B)X
28. 工程會於104年1月建置「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機制,其適用之採購案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未達公告金額、訂有底價最低標、財物類、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辦理、非複數決標、非屬特
29. 共同供應契約已載明適用機關得不利用該契約,適用機關仍應將不利用該契約之正當理由通知訂約機關。(A)O(B)X
30. 共同供應契約已載明適用機關得不利用該契約者,從其規定,無需通知訂約機關。(A)O(B)X
31. 由主管機關指定機關簽訂共同供應契約者,其適用機關為全國各機關。(A)O(B)X
32. 由主管機關指定機關簽訂共同供應契約者,其適用機關為中央機關。(A)O(B)X
33. 共同供應契約一經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任何機關均可利用,得標廠商不得拒絕。(A)O(B)X
34. 共同供應契約關於統計資料之蒐集與彙報,及對於訂約廠商依採購法第101條所為之通知之事項,均由訂約機關統一處理為原則。(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