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環境教育法第 23 條,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新臺幣 5,000 元以上罰鍰者,應令其接受多少小時之講習課程?
(A)1 小時以上 8 小時以下
(B)2 小時以上 9 小時以下
(C)3 小時以上 10小時以下
(D)4 小時以上 11 小時以下。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