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6.依銀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銀行應建立内部處理制度及程序之項目? 一
(A)資產品質之評估
(B)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
(C)違約金之轉銷
(D)呆帳之轉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9327
統計:A(57),B(15),C(178),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Jessica Yu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銀行法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由銀行◆會計 移到 銀行◆銀行法

【用戶】zoe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45條之1(內部控管及稽核制度)【相關罰則】§129  銀行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目的、原則、政策、作業程序、內部稽核人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委託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查核之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銀行對資產品質之評估(A)、損失準備之提列、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B)及呆帳之轉銷(D),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