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張三將部分未上市櫃股票信託予受託人李四,惟交付時雙方並未依規定於該有價證券上或其他表彰權利的文件上載明為信託財產,其法律效力為何?
(A)其信託行為無效
(B)其信託關係不成立
(C)委託人必須撤銷此信託
(D)信託行為仍成立,惟不得對抗第三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