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ky】評論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I 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綜合所得淨額,加計下列各款金額後之合計數:一、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28條第1項規定免納所得稅之所得。但一申報戶全年之本款所得合計數未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免予計入。」--故答案為B。
【何品翰】評論
B? 大陸所得來源?
【Allan Pan】評論
大陸來源所得因已記入在綜合所得裡,故不再計入基本所得額,以免重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