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以下何者不是直轄市、縣(市)政府之災害防救會報工作任務?
(A)統籌、調度國內各搜救單位資源
(B)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C)核定轄區內災害之緊急應變措施
(D)督導、考核轄區內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簡國欽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8 條直轄市、縣 (市) 政府設直轄市、縣 (市) 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一、核定各該直轄市、縣 (市) 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二、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三、核定轄區內災害之緊急應變措施。四、督導、考核轄區內災害防救相關事項。五、其他依法令規定事項。第 7 條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就政務委員、秘書長、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災害防救學識經驗之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為執行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災害防救政策,推動重大災害防救任務與措施,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並設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置專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