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銀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銀行不得對其辦理無擔保授信之對象?但消費者貸款及對政府貸款不在此限。
(A)銀行之職員
(B)銀行之負責人
(C)銀行之主要股東
(D)銀行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一以上之企業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3158
統計:A(5),B(2),C(2),D(29),E(0)

用户評論

【用戶】fish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32  條 銀行不得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三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無擔保授信。但消費者貸款及對政府貸款不在此限。前項消費者貸款額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本法所稱主要股東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