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自99年度起,個人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達多少金額以上者,須計入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
(A)。100萬元
(B)。150萬元
(C)。200萬元
(D)。30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0528
統計:A(473),B(16),C(51),D(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稅率、計算

用户評論

【用戶】Ming Kyou Chi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請問這是哪出自哪一法條規定??????

【用戶】陳小佩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第12條 第一項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免納所得稅之所得。但一申報戶全年之本款所得合計數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者,免予計入。答:一百萬元者須計入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