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民法之規定,以自己之名義出賣他人之物的買賣契約,其效力為: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02299
統計:A(70),B(27),C(39),D(20),E(0)

用户評論

廖薐雅】評論

由於買賣契約乃一負擔行為,僅使出賣人負有交付標的物並移轉所有權的義務,買賣契約的有效成立並不以當事人有處分權為必要,所以本題以自己之名義出賣他人之物的買賣契約有效成立,且他人即使明知該物不屬於出賣之人所有,亦不會影響該買賣契約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