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 | ||
參考答案答案:B
難度:適中0.61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8條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範圍內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10條送出基地除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土地外,得分次移轉容積。接受基地在不超過第八條規定之可移入容積內,得分次移入不同送出基地之容積。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12條接受基地於依法申請建築時,除容積率管制事項外,仍應符合其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法規之規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5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容積:... 【用戶】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8條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範圍內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10條送出基地除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土地外,得分次移轉容積。接受基地在不超過第八條規定之可移入容積內,得分次移入不同送出基地之容積。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12條接受基地於依法申請建築時,除容積率管制事項外,仍應符合其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法規之規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5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容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