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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動員準備業務綜理機關:國防部承行政院之命,設「中央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以下簡稱中央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會同政府各級動員準備業務主管機關,以分工合作共同負責、綜合規劃之方式,協調審議及督考全般工作之執行成效。並依動員準備實施辦法第七條所訂業務指導體系,編成「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綜合作業室」 (以下簡稱全民防衛動員作業室),擔任會報秘書工作,負動員準備業務綜合協調、指導推動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