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乙結婚育有丙、丁、戊等三名子女,丁出國留學花費甲新臺幣 600 萬元,戊女結婚時,甲贈與戊當時價值 300 萬元房屋一棟做嫁妝並聲明將來戊不得回娘家再繼承其遺產,並立有戊之拋棄繼承書為證。後來乙丙因車禍同時死亡,丙遺有兒女 A、B 二人。設甲死亡時遺有財產價值共 1800 萬元,請問:該遺產應如何繼承?(25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