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穎】評論
為什麼答案是A呢不是C呢還是這題答案有誤理由書 憲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法院審問。」旨在保障人民身體之自由,時限至為嚴格。
【游雅婷】評論
C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