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依郵政法規定,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之處罰規定為何?
(A)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B)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C)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金
(D)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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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我要上榜啊啊_112郵局正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 39 條 誤收他人之郵件,★★★...

【用戶】茶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39條>★★★★★★★,...

【用戶】mick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 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郵政法第38條】無故開折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視其內容者。

【用戶】我要上榜啊啊_112郵局正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 39 條 誤收他人之郵件,★★★...

【用戶】mick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 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郵政法第38條】無故開折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視其內容者。

【用戶】林佳慧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39 條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