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述情形之銀行,應於多久內,限期命其補足資本;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
(A)一個月
(B)三個月
(C)五個月
(D)六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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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Lis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64 條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銀行,應於三個月內,限期命其補足資本;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

【用戶】Lisa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64 條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其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對具有前項情形之銀行,應於三個月內,限期命其補足資本;逾期未經補足資本者,應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