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受僱者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那些法律責任不是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定:
(A)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應採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B)受僱者受有所害,由雇主與行為人連帶負賠償責任
(C)若受僱人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地方主管機關可對雇主處以罰鍰
(D)受僱者受有損害,地方主管機關可對雇主處以停業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502
統計:A(22),B(77),C(28),D(752),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教上岸了!謝謝阿。需要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B)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十二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由雇主及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雇主證明其已遵行本法所定之各種防治性騷擾之規定,且對該事情之發生已盡力防止仍不免發生者,雇主不負賠償責任。(D)僅限「罰鍰」,第三十八條(罰則)、第三十八條之一(罰鍰) 。

【用戶】Kim Kuo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亦可參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和27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