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1920 年 7 月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州制》,將原本的 20 廳改為 5 州 2 廳,同時改正地方制度,規定州、市、街庄不僅是行政區劃分,也是地方公共團體。下列何者屬於改制後的 2 廳?
(A) 基隆廳
(B) 鳳山廳
(C) 恆春廳
(D) 花蓮港廳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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