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甲遺失名錶一支,乙拾得後將其送給不知情之丙,試問甲至遲在多久期間内得向何人請求回 復其物?
(A) 1年内向乙請求
(B) 2年內向乙請求
(C) 1年内向丙請求
(D) 2年内向丙請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4755
統計:A(70),B(88),C(109),D(318),E(0)

用户評論

WEI】評論

民法第 949 條 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者,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2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 依前項規定回復其物者,自喪失其占有時起,回復其原來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