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4甲主張乙無權占有其土地,起訴請求返還該地,此為何種訴訟?
(A)給付之訴
(B)確認之訴
(C)形成之訴
(D)抗辯之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9656
統計:A(455),B(130),C(115),D(29),E(0)

用户評論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1、給付之訴是原告要求法院如同「被告應給付原告OO元」、「被告應將OO土地返還原告」般之給付命令之判決之訴訟。雖然要就「給付」下定義,有其困難,但就法律言之,包括:①金錢給付;②物之交付;③可替代行為;④不可替代行為;⑤容忍行為(不作為);⑥意思表示。2、確認之訴是原告要求法院為如同「確認原告對OO不動產之所有權存在」、「確認被告持有原告簽發OO之本票之本票債權不存在」般之確認宣告判決之訴訟。3、形成之訴是原告要求法院為如同「准原告與被告離婚」、「被告公司於O年O月O日所開之股東會中OO之決議,應予撤銷」般之權利或法律關係變動(發生、消滅、變更)判決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