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er】評論
1840.02.06《懷唐伊條約》又稱瓦湯頤條約由毛利人與英國皇室代表,在紐西蘭北島東北部島灣的瓦湯頤簽署。條約包含三大條款,主要重點為:重點一、將主權割讓予英國王室重點二、酋長具有土地、房產、森林、漁場與財務的所有權重點三、英國王室有優先購買土地的權力重點四、原住民與英國子民享有同等權利原文由英國草擬,之後才翻成毛利文。英文與毛利文版本的辭令有些不同,造成毛利人對條約內容的理解誤差。整份條約有許多諸如此類的翻譯手段,雙方在認知不對等的情況下簽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