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多選題:每題 2 分,共 10 分(一個選項 0.4 分,不倒扣)
【題組】46.有關人民聲請大法官解釋之各項規定,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A)不符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可以聲請解釋
(B)確定判決案件之告訴人,可以聲請解釋
(C)聲請解釋必須是最終確定判決方適用之
(D)對已公布的大法官解釋,依法定程序,仍可再聲請補充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0),B(3),C(4),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Q7:可否根據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聲請解釋? A: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並不是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所以不可以根據不起訴處分聲請解釋。(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Q8:確定裁判案件中的訴訟代理人、被害人、告訴人,可否聲請解釋? A:聲請解釋是以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直接受有侵害為前提。確定裁判案件中的訴訟代理人、被害人、告訴人的憲法上權利並沒有因為裁判而直接受侵害,所以不可以聲請解釋。 (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Q2:在何種條件下可聲請解釋憲法? A:聲請解釋憲法,須具備以下條件: (1)憲法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