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 )(甲)民初《臨時約法》,行總統制,大總統掌握實權(乙)北伐成功後,國民黨依《訓政時期約法》,以黨治國(丙)民國 25 年 5 月,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是為《五五憲草》(丁)民國 35 年國共合作制定《中華民國憲法》(戊)國共決裂後,國民黨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以適應非常時期需要。以上有關民國以來律法制定的敘述,有幾項是正確的?
(A) 2 項
(B) 3 項
(C) 4 項
(D) 5 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