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n-hsuan Fu】評論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 3 條 立法院各委員會席次至少為十三席,最高不得超過十五席。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60.有關立法院之職權,下列陳述何者為是?(A)立法院委員會至多不能超過十五人(B)立法院得拒絕行政院院長報告重大政策之變更(C)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D)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E)AD都對修改成為60.有關立法院之職權,下列陳述何者為是?(A)立法院委員會至多不能超過十五人(B)立法院得拒絕行政院院長報告重大政策之變更(C)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D)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黃依依】評論
D在憲71條
【李佳欣】評論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立法院各委員會席次至少為十三席,最高不得超過十五席。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憲法第71條: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