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下列歲出科目何者可以依規定互相流用?
(A) 用途別
(B) 機關別
(C) 政事別
(D) 業務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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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ura】評論

預算法第63條: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