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受僱於僱用幾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調整工作時間?
(A)10 
(B)20 
(C)30 
(D)6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4257
統計:A(13),B(26),C(116),D(10),E(0)

用户評論

小銀】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有兩條與30人相關:第13條: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第19條: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二、調整工作時間。另外勞基法70條規定僱用三十人以上的雇主必須訂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