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雇主得一次給付多少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工資補償責任?
(A)12 個月
(B) 24 個月
(C) 40 個月
(D)60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9474
統計:A(1),B(3),C(15),D(0),E(0)

用户評論

【用戶】wen y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       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       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       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