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憲法第 107 條規定,下列何者為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A)全國戶口調查
(B)公共衛生
(C)國際貿易政策
(D)公用徵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4237
統計:A(132),B(75),C(1068),D(141),E(0)

用户評論

simonlinhhh】評論

「法」、「事」、「國」、「稅」、「政」、「金錢:財-經濟-貨幣」

Chien Hui Cho】評論

72.  憲法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n外交。二 n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n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 n司法制度。五 n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n中央財政與國稅。七 n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 n國營經濟事業。九 n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n度量衡。十一 n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n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73. n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必上!!】評論

憲法第108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一  省縣自治通則。二  行政區劃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四  教育制度。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七  公用事業。八  合作事業。九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十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十二  土地法。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十四  公用徵收。(D)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A)十六  移民及墾殖。十七  警察制度。十八  公共衛生。(B)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