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船長為具備共同海損之構成要件而投棄貨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凡具備共同海損之構成要件而投棄者即為共同海損之損害,得請求利害關係人分擔之
(B)貨櫃被投棄不列計為共同海損之損害
(C)未依航運習慣裝載之貨物經投棄者,不認為共同海損犧牲
(D)貨幣、有價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經犧牲者,除已報明船長者外,不認為共同海損犧牲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