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中國在《南京條約》中受到那些不平等的對待?(甲)外國在通商口岸設廠製造、(乙)片面最惠國待遇、(丙)領事裁判權、(丁)協定關稅、(戊)開放傳教、(己)設立租界
(A)甲乙丙丁
(B)甲丙丁戊
(C)乙丙丁己
(D)乙丙戊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
統計:A(14),B(3),C(52),D(5),E(0)

用户評論

黃詠翔】評論

《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則條約13款及《虎門條約》。《南京條約》本則13條款,主要內容有以下五項:1. 五口通商:除廣州外,中國將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四處劃為通商口岸,准許英人在當地貿易、通商及派設領事。2. 割讓香港:中國把香港島永遠割讓予英國。3. 賠款:清政府賠償英軍軍費、商欠及煙價,合共2100萬兩。4. 協定關稅:英國貨物之進口稅,由中英雙方「秉公議定則例」,按例交稅納稅後,商人販運至中國其他地方,不得再加課稅。5. 外交平等:以後兩國用平等文書方式往來。在本則以外,1843年7月及10月又簽定了《五口通商章程》及《五口通商善後章程》,二者合稱《虎門條約》。主要內容有以下四項:1. 承認英國享有領事裁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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