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為取得學校護理人員之合格證明,依「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規定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教學醫院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救護技術訓練至少多少小時?
(A)二十小時,並每二年複訓四小時
(B)三十小時,並每二年複訓六小時
(C)四十小時,並每二年複訓八小時
(D)五十小時,並每二年複訓十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8757
統計:A(14),B(8),C(152),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