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關於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得直接向法院請求酌給遺產
(B)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為遺產繼承人
(C)被繼承人若已為遺贈,受扶養人即無權請求酌給遺產
(D)遺產酌給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3 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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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趴兔媽】評論

第1149 條 (遺產酌給請求權)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人,應由親屬會議依其所受扶養之程度及其他關係,酌給遺產。類推適用民法第1146條文規定:1.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2.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請求人在得知請求權遭到侵害的2年內,若不請求回復,這項請求權就會失效,而在繼承開始後10年內如果不行使權力,也會隨之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