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關於法庭內用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審判時,應用國語
(B)訴訟當事人如有不通國語者,由通譯傳譯
(C)訴訟當事人如有聽覺或語言障礙之人時,除由通譯傳譯外,並得依其選擇以文字訊問,或命以文字陳述
(D)原告如係外國人時,訴訟文書得全部使用外國語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3641
統計:A(8),B(3),C(5),D(591),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100條 (檢察事務之準用)前三條之規定,於辦理檢察事務時準用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4. 關於法庭內用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審判時,應用國語(B)訴訟當事人如有不通國語者,由通譯傳譯(C)訴訟當事人如有聾啞之人時,亦得由精通手語之通譯傳譯(D)原告如係外國人時,訴訟文書得全部使用外國語文修改成為34. 關於法庭內用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審判時,應用國語(B)訴訟當事人如有不通國語者,由通譯傳譯(C)訴訟當事人如有聽覺或語言障礙之人時,亦得由精通手語之通譯傳譯(D)原告如係外國人時,訴訟文書得全部使用外國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