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開會、會勘通知單等通知性質案件時限,以所指定開會、會勘日期後幾天為全程限辦日期?
(A)1天
(B)2天
(C)3天
(D)7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