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寵物業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之場所,專任人員應具何種資?
(A)職業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系、科畢業。
(B)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及動物福利等相關專業訓練二百小時以上,領有結業證書。
(C)繁殖、買賣或寄養場所現場工作 3 年以上經驗。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