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B)起訴對人的效力(§266)→起訴之效力,不及於檢察官所指被告以外之人(D)起訴對事的效力–公訴不可分(§267)→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10213
【無個性的臭久】評論
<公訴不可分...的公訴..意思就是檢察官的起訴...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267公訴不可分:起訴效力不及於檢察官所指被告以外之人§239告訴不可分:對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效力及於其他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