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買受人有遲延時,出賣人得即請求支付全部價金者,其效果為:
(A)買受人一遲延,出賣人即可要求付清全部尾款
(B)買受人須連續遲付二期,出賣人才能要求付清全部尾款
(C)買受人遲付之價額須達全部價金五分之一,出賣人才能要求付清全部尾款
(D)該條款無效,買受人仍可主張享受分期付款權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2),D(1),E(0)

用户評論

【用戶】momou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389條(分期付價買賣期限利益喪失約款之限制)  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買受人有遲延時,出賣人得即請求支付全部價金者,除買受人遲付之價額已達部價金五分之一外,出賣人仍不得請求支付全部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