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一順位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是謂
(A)隔代繼承
(B)限定繼承
(C)拋棄繼承
(D)代位繼承。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4946
統計:A(17),B(28),C(2),D(2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繼承
用户評論
【d857302】評論
限定繼承:民法 第1148條(限定繼承之有限責任)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