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為健全公用物品管理作業制度,物品得予報廢之情形,包括下列何者?①非消耗品未滿使用期限,因特殊情形而致損壞不能修復利用 ②非消耗品已逾使用期限,失去原有效能,不能整修再用 ③消耗用品因儲存過久,以致變質或更改規格式樣,失去原有效能而不能使用 ④消耗用品已經領用,而遭受不可抗力之事由而致毀壞,不能修復利用。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83668
統計:A(99),B(40),C(36),D(174),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