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hui Lin】評論
(A)餉給總額,包括「工餉」、「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及「地域加給」。(B)工友請假,應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其相關規定辦理,而非比照「勞工請假規則」。(C)工友假期已滿仍未銷假、請假有虛偽情事、無正當理由未辦妥請假手續擅離職守,應以曠職論。 (D)工友延長病假期間,應給與「餉給總額」之全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