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明代曾經實施「海禁」政策,其目的為何?
(A)打擊鄭氏
(B)防禦倭寇
(C)防禦蒙古
(D)防禦女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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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防禦倭寇日本的南北朝內戰,流離失所的日本平民為逃避戰亂,紛紛流亡海上。1392年(明洪武25年),日本北朝的足利氏吞併南朝,不少南朝遺臣相繼逃亡出海,與日本浪人組成武裝,形成倭寇,侵擾中國沿岸地區。另一方面,曾割據江南沿海州縣的張士誠和方國珍,自被朱元璋擊敗後,其部下亡命海上,勾結日本浪人,侵擾山東、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區。有鑒於蘇、松、常、嘉、湖等州是張士誠的舊地,朱元璋因而對以上地區採取歧視性政策,所征田賦較其他地區高出十倍以上,當地百姓不堪其苦,流亡他鄉,或作為倭寇嚮導。此外,閩浙大族亦為了利益私通倭寇。為了防止沿海反叛勢力私通倭寇,洪武三年(1370年),明廷「罷太倉黃渡市舶司」;洪武四年(1371年)十二月頒布「禁海令」,規定:「……仍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洪武七年(1374年),明朝撤銷了自唐朝起就存在的負責海外貿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今寧波)、廣東廣州三處市舶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