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運送物因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之事由,不能交付時,鐵路機構得代為寄託於倉庫,並以
何物代替運送物之交付?
(A)倉單
(B)出貨單
(C)收貨單
(D)存證信函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188,B:10,C:13,D:6,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112年已上岸,擺脫爛上司】評論

鐵路法 第 52 條運送物因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之事由,不能交付時,鐵路機構得代為寄託於倉庫,並以倉單代替運送物之交付;其費用由運送物所有人負擔。前項規定,對於超過領取期間未領取之運送物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