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但公司依其業務之性質,自設立登記後,如需二年以上之準備,始能開始營業者,於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後,得以章程訂明於開始營業前分派股息於股東。此種例外分配股息,一般稱為:
(A)特別股息
(B)任意股息
(C)建業股息
(D)特許股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6729
統計:A(24),B(7),C(50),D(20),E(0)

用户評論

【用戶】松岡洋子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乃股份有限公司於開始營業前,在一定條件下,經主管機關許可,將股息分派於股東之謂。依本法之規定,其要件有三(公二三四I):一、公司依其業務之性質,自設立登記後,如需二年以上之準備,始能開始營業者;二、經主管機關之許可;三、得依章程之規定,於開始營業前分派股息於股東。---摘自天秤座法律網---